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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广州天诚收警示函

审计芸  · 公众号  ·  · 2025-05-31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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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说  |  云见  |  云集  |  云刊  |  云榜  |  云团  |  资料  |  John 信息来源:广东证监局网站 发文日期:2025年5月30日 5月30日,在财政部发布3家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事务所注销备案的同时,广东证监局也对未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广州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警示函。 广州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经查, 你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未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 以上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六十条第二款以及《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 2020 〕 52 号)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所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杜绝此类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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