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两部门发文推动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支持央企设立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政策措施围绕创业投资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支持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优化出资人政策供给、重点投向科技成果转化及科技创新企业等。同时,政策还涉及考核和免责机制的健全,以鼓励国资更多参与创投市场。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两部门支持中央企业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
政策提出支持中央企业围绕主责主业,在新技术、新领域、新赛道布局,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以优化出资人政策供给。
关键观点2: 政策措施鼓励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的存续期最长可到15年,政策鼓励投向科技成果转化及科技创新企业所需的创业投资基金。
关键观点3: 政策措施拓宽风投创投基金来源
通过市场化方式吸引商业保险资金、社会保障基金参与,引领长期资本聚焦科技属性、技术价值、新兴领域开展有效投资。
关键观点4: 政策明确投融资及退出机制
支持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构建科创孵化和产业投融资机制。建立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提高投资决策效率。
关键观点5: 政策健全考核和免责机制
针对国资创业投资存在的问题,政策提出建立符合国资央企特点的考核和尽职合规免责机制。合理容忍正常投资风险,设置容错率,建立尽职合规免予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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