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南雄指定地点可燃放烟花爆竹 南雄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范围: 1.源河汇景-水西小岛-水西桥-廊桥-河南街-珠玑纸业-雄南路-339县道-雄州公园-环村东路-南雄大桥(水南桥)-487乡道-金刚一路-满湖塘-雄东路-第二中学-烈士陵园-崇贤大道-凌江河沿线圈定的范围; 2.华电厂区、天悦湾小区、雄南校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周边50米范围; 3.包括但不限于禁放区域外的军事管理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办公场所、油库、加油站、煤气站以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周边50米内;设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人员密集场所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限定燃放时间: 除夕18时至正月初一凌晨0时30分,正月初一至初七、正月十五每晚19时至24时,其他时段一律不准燃放。 指定燃放地点: 雄州街道滨江公园(大润发旁)。 来源:南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