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多起科研不端案件进行了处理并通报批评。涉及人员包括多所高校和医院的科研人员、研究生等,涉及论文买卖实验数据、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图片伪造篡改等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时间从3年到5年不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呼吁广大科技人员自觉遵守科研道德准则,坚持良好学风作风,并请各依托单位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共同构建良好的学术生态。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通报批评责任主体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多起科研不端案件的责任主体进行了通报批评,包括广西某高校贺聚良、吉林某医院李泽、湖南某高校马泓等。
关键观点2: 科研不端行为的具体问题
涉及人员存在论文买卖实验数据、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图片伪造篡改等问题。
关键观点3: 处理措施
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时间从3年到5年不等。
关键观点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呼吁
呼吁广大科技人员自觉遵守科研道德准则,坚持良好学风作风,并请各依托单位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共同构建良好的学术生态。
文章预览
近期,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调查审议,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审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相关科研不端案件涉事主体进行了处理。现根据有关规定,将给予通报批评的责任主体公布如下: (一)经查, 广西某高校贺聚良等 发表的论文“Juliang He # , et al. Long noncoding RNA CCDC144NL-AS1 promotes the oncogenicity of osteosarcoma by acting as a molecular sponge for microRNA-490-3p and thereby increasing HMGA2 expression. OncoTargets and Therapy, 2021, 14:1-13.”存在买卖实验研究数据和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问题,且贺聚良将该论文列入基金项目(批准号82160793)申请书。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第四十三条第一项,撤销贺聚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间充质干细胞来源外泌体传递LINC00957靶向调控WT1影响骨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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