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回答了关于医院制剂中心人员任命、药品GMP符合性清洁验证、生产线增加灌装设备以及川渝药品行政处罚等相关问题,同时公开征求《重组胰岛素类产品药学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意见,并启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新系统。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医院制剂中心人员任命
制剂中心负责人与制剂室负责人不宜兼任,以免影响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药检室负责人独立履职。关键岗位人员需履行重要岗位职责。
关键观点2: 药品GMP符合性清洁验证
企业可以根据《清洁验证技术指南》评估选择最差条件开展清洁验证工作。对于易清洁品种,经评估可以按照经过验证的清洁程序进行一批次的清洁确认。
关键观点3: 生产线增加灌装设备
在已有生产线上增加灌装设备,如新旧设备生产操作不同且内包装材质不同,建议按两条生产线管理,以便于生产管理和产品追溯。
关键观点4: 川渝药品行政处罚
公开征求关于川渝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意见,同时明确哪些行为不予处罚。
关键观点5: 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重组胰岛素类产品药学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并启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新系统,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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