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按季度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相关收入信息。该规定旨在促进税收法治公平,对涉税信息谁来报、报什么、怎么报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据悉,2022年以来已在五省市试点开展涉税信息报送,超过90%的平台内经营者税负保持不变。该《规定》的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19日。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总局针对互联网平台企业发布了新的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意在健全常态化涉税信息报送制度,以促进税收法治公平。
关键观点2: 涉税信息报送具体要求
互联网平台企业需按季度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相关收入信息,包括多种类型的收入,并对存量收入信息和从事特定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收入信息有具体的报送要求。
关键观点3: 试点情况及影响
自2022年以来,税务部门已在五省市试点开展涉税信息报送,超过90%的平台内经营者税负保持不变。绝大多数小微企业和商户的税负也不会发生变化。
关键观点4: 意见征求与公众参与
《规定》的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19日,公众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文章预览
⇧ 点 蓝色 字关注 “央视新闻” 今天(20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规定》) 。 根据《规定》——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按季度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相关收入信息, 包括销售收入、经营收入、劳务收入、佣金收入、打赏收入、广告收入等; 对《规定》实施前的存量收入信息无需报送; 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收入信息可不报送; 明确了减轻平台企业信息报送负担、保障信息安全和质量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 对工信、人社和市场监管等部门与税务部门共享的涉税信息,互联网平台可不重复报送。 超九成平台商户不受涉税信息报送影响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 《规定》 ,对涉税信息谁来报、报什么、怎么报等事项作出明确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