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的通知。通知涉及竞价范围、竞价上下限、机制电量上限、申报充足率、执行期限等方面。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竞价范围
通知指出竞价范围涵盖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全容量并网,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包括风电和光伏发电。
关键观点2: 竞价上下限
竞价上限为0.3844元/千瓦时,竞价下限为0.2元/千瓦时。
关键观点3: 机制电量上限
通知中将新能源项目分为竞争性配置新能源项目和其他新能源项目两类,并分别设定了机制电量规模上限。竞争性配置新能源项目的机制电量规模上限为63亿千瓦时,其他新能源项目的机制电量规模上限为27亿千瓦时。
关键观点4: 申报充足率
本次竞价申报充足率为120%,若未达到要求则缩减机制电量规模。
关键观点5: 执行期限
入选项目的执行期限为12年,投产时间不同的项目自不同的时间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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