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介绍了国家医保局对大量集采中选药品进行价格调整的情况。价格治理新阶段下,集采中选药品的区域价差受到关注。多个省份已经发布通知,根据《关于通报国家组织集采药品非供应省份挂网价监测结果促进区域间价格公平均衡的函》进行国采非供应药品价格调整。本轮治理的重点是第一批至第七批国采中非供应省份的价格调整,涉及企业众多。国家医保局要求各省对照通报品种采取处置措施,并督促企业主动规范价格。对于拒不配合的企业,将采取严厉的处置措施。同时,也对三类情况提出可酌情豁免处置。此次价格治理实现了带量采购和价格治理两大政策的联动,可以视为一次集采降价效应的扩围。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大量的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将面临继续调价。
这是价格治理新阶段的重要内容,旨在解决集采中选药品的区域价差问题。
关键观点2: 涉及多个省份和大量企业。
目前已有四川、江西、宁夏等9省及广东深圳公开发布通知,跟进专项行动。涉及的企业众多,总数达1233个。
关键观点3: 价格调整的重点是第一至第七批国采中非供应省份的价格。
这些省份存在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的风险。
关键观点4: 企业如不配合价格调整将面临严厉处置。
包括被列为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黄标或红标药品警示价格风险,甚至暂停挂网。
关键观点5: 此次价格治理可视为一次集采降价效应的扩围。
它实现了带量采购和价格治理两大政策的联动,虚高价格药品面临降价,规格、价格混乱的药品面临价格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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