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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加快促进电力新型主体发展

南方能源观察  · 公众号  · 能源  · 2025-05-22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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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2227 字,阅读大约需要 4 分钟 未经许可严禁以任何形式转载 南方能源观察 微信号:energyobserver 欢迎投稿,投稿邮箱: eomagazine@126.com eo特约记者 帅泉 编辑 姜黎 审核 黄燕华 近日,多地密集出台政策,加快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及负荷聚合商等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发展。 《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新型经营主体是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其中,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储能等分布式电源和可调节负荷;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和智能微电网。 发展新型经营主体,把分散的电力资源聚合,能在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等方面发挥作用,为加快构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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