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实施事项的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数字标签的定义、内容要求、展示方式、修改记录、可展示的信息范围以及与实体标签的关系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数字标签的定义和范围
数字标签是通过数字化技术或手段展示预包装食品相关信息,内容需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广告、营销等信息不属于数字标签。
关键观点2: 数字标签的展示要求和内容
数字标签应清晰、醒目,避免重叠和堆积,鼓励与包装上其他二维码整合。展示内容不得篡改,修改时需记录详细信息,确保信息可追溯。
关键观点3: 预包装食品可借助数字标签展示的信息
由于实体标签版面限制,可以通过数字标签展示预包装食品的配料来源、生产工艺、产地信息等。食品生产经营者需对展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键观点4: 特殊食品的数字标签展示要求
食品生产者通过数字标签展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产品信息时,需与其注册或备案内容保持一致。
关键观点5: 数字标签与实体标签的关系
食品生产者可以通过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展示生产者详细地址,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可将生产地址简化标注为县级行政区名称,并在生产者名称后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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