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等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旨在通过“驾照式记分”管理促进医疗保障基金规范合理使用。该细则规定了不同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分标准,以及累计记分达到一定程度后的处理措施。主要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的医保支付资格进行规范,包括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人员以及零售药店主要负责人等。根据违法违规问题的严重程度,记分分为四个档次,并明确了责任程度与记分标准的关系。根据记分情况,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谈话提醒、政策培训、暂停医保支付资格等。该细则自5月2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背景介绍
广东发布新规定来规范医药机构的医保支付行为。
关键观点2: 管理目的
通过“驾照式记分”管理促进医疗保障基金规范合理使用。
关键观点3: 主要人员范围
包括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药机构工作人员以及零售药店主要负责人等。
关键观点4: 记分规则
根据违法违规问题的严重程度进行记分,分为四个档次,并明确了不同责任程度下的记分标准。
关键观点5: 处理措施
根据累计记分情况,对相关人员采取谈话提醒、政策培训、暂停医保支付资格等措施,严重者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
文章预览
近日,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 《广东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下称《实施细则》),通过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进行“驾照式记分”管理 ,促进医疗保障基金规范合理使用。据《实施细则》 ,一个自然年内累计记分达12分者会被终止医保支付资格。 《实施细则》自5月2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哪些人纳入记分管理? 根据《实施细则》,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后,在定点医药机构执业(就业)的相关人员即可按规定获得医保支付资格。 相关人员主要包括两类: (一)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医疗类、药学类、护理类、技术类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医疗费用和医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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