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命名的通知,对命名进行了调整,并要求各单位按照新的命名开展工作。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通知背景
中央科技委员会的有关要求促使市场监管总局对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的命名进行调整。
关键观点2: 具体调整内容
将原先的“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命名调整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并将英文名称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样的调整也适用于“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
关键观点3: 通知的接收方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以及总局各直属单位进行命名调整的指导和管理。
关键观点4: 工作要求
通知指出,相关建设运行管理要求仍执行《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并要求各单位组织已批准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按照新的命名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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