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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来了!“舵手”薪酬将进一步与基金业绩挂钩

北京商报  · 公众号  · 北京  · 2025-11-01 16:18
    

主要观点总结

中国证监会为规范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和使用,起草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以及中基协起草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旨在解决“风格漂移”等问题并规范行业机构的行为。该指引涉及业绩比较基准的表征作用、约束作用、评价作用,以及对基金经理绩效薪酬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关联。要求建立全流程内控机制并加强信息披露和基金托管人监督,强调在业绩比较基准发生变更时需公告并充分说明原因。此举有助于投资者明确产品特性,做出理性投资决策,并要求基金管理人加强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与评估。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背景介绍

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和编制的指数的增加,公募基金在业绩比较基准的选择上有更大的范围,但部分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存在业绩偏离基准的问题。

关键观点2: 主要规定

《指引》强调业绩比较基准的表征作用、约束作用和评价作用,要求建立全流程内控机制并加强信息披露。同时明确业绩比较基准与基金经理绩效薪酬的关联,长期业绩不佳的基金经理绩效薪酬将受影响。

关键观点3: 变更规定

《指引》允许在符合具体条件的情况下变更业绩比较基准,但要求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并在变更前进行公告。

关键观点4: 过渡期安排

对于存量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设置不符合规定的,给予1年的实施过渡期;对于托管人监督投资风格稳定性等要求,给予6个月的实施过渡期。

关键观点5: 影响评价

该《指引》和《操作细则》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市场投资理念,增强业绩比较基准的明确性和清晰度,提升投资者的决策效率与投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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