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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通报2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 扬州名妍日化科技有限公司再次被“点名”

新疆药品监管  · 公众号  ·  · 2025-02-18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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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2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5年第8号)》(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显示,标示为扬州名妍日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名妍日化)生产的云姮曼沐浴液等2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通告》显示,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备案人为扬州名妍日化生产的云姮曼沐浴液(包装规格:30ml;标示生产日期:2023/05/06)和云姮曼洗发液(包装规格:30ml;标示生产日期:2023/05/06)不合格,不符合规定项目为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检验结果为0.0021%,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要求≤0.0015%。 “该项目不合格可能导致部分消费者在使用后出现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一位省级化妆品检查员向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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