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则关于劳动法实务的案例,涉及员工王小美与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王小美因个人原因辞职,但在提交辞职申请后撕毁了辞职书,之后公司办理了退工手续。王小美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支付赔偿金。经过仲裁、中院裁定、员工起诉等过程,最终法院判决王小美属于自动离职,公司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王小美于2018年9月1日入职天津某进出口公司,后提交辞职申请并撕毁。公司办理退工手续后,王小美称未辞职,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关键观点2: 仲裁裁决
仲裁委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为非法解除,裁决公司支付赔偿金12826元。裁决为终局裁决。
关键观点3: 公司申请撤销裁决
公司以劳动者的单方辞职权是形成权为由,向中院申请撤销裁决。中院裁定认为仲裁委适用法律错误,撤销了仲裁裁决。
关键观点4: 员工起诉
王小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法院认为王小美属于自动离职,公司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驳回了王小美的诉讼请求。
关键观点5: 实务课程提示
劳动法库推出实务课程,涉及入职管理、调岗管理与解雇管理实操技巧,以帮助控制劳动争议中的法律风险。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