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四川省犍为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破获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该案涉及非法猎捕、储存和可能出售珍贵、濒危野生鸟类。案件涉及的关键点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行为、被捕鸟类的种类和数量、犯罪地点的描述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行为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62岁,犍为县人,安装捕鸟网非法猎捕野生鸟类,并将捕获的鸟类存放在家中。
关键观点2: 被捕鸟类的种类和数量
捕获的37只鸟类中,包括2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32只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关键观点3: 犯罪地点的描述
犯罪地点位于犍为县寿保镇小地名“坟坝湾”的土地上,犯罪嫌疑人多次在该地非法猎捕野生鸟类。
关键观点4: 相关的法律法规
提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文章预览
3月11日,四川省犍为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破获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2025年1月,犍为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村民李某某(男,62岁,犍为县人)安装捕鸟网非法猎捕野生鸟类存放于家中。 经查,2024年5月,李某某在犍为县 寿保镇小地名“坟坝湾”的土地安设了2张长约10米、宽约5米的网子用于捕获野生鸟类;2024年11月,李某某又在原地增设1张长约20米,宽约5米的网子。 以上3张网子捕获野生鸟类37只,其中26只已被李某某取回家中处理冷冻保存以待后期食用,其余已死亡。 经鉴定,37只动物死体中,包括 2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2只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核定价值5万余元。 李某某的行为已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 李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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