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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如何处理?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 公众号  ·  · 2025-08-26 10:13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过程中契税的处理方式及相关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的公告,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在改制重组中可以享受契税减免优惠,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文章详细阐述了不同类型改制重组过程中的契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改制、事业单位改制、公司合并、公司分立、企业破产、资产划转、债权转股权等情况。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企业与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的契税优惠政策

符合规定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可以享受契税减免优惠,具体规定包括整体改制、合并、分立、破产等情况。

关键观点2: 投资主体存续的要求

企业改制重组的,原改制重组企业的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事业单位改制的,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单位必须存在于改制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关键观点3: 政策依据及注意事项

政策依据为《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文章内容仅供一般参考,不能作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读者应在考虑相关情况和获取专业意见后再依据所载内容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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