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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履职︱诉前“保全+调解” 案件“有解”变“优解”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法律  · 2024-06-20 12:40
    

主要观点总结

柳河县人民法院通过成立诉前保全小组,加强与执行部门联动,高效处理一起借款纠纷案件,获得当事人好评。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申请人王某出借5万元给被申请人李某,还款时间已过,李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关键观点2: 诉前保全流程

窗口工作人员了解当事人意愿后,将诉前保全材料转给立案庭保全法官。保全法官接待王某,了解案件情况,审查保全材料,作出准许诉前财产保全的裁定,并通知执行保全实施部门。执行保全法官启动保全程序,采取保全措施,及时告知当事人财产保全情况。

关键观点3: 诉前调解与衔接工作

执行法官判断双方有调解意向后,建议采取诉前调解的“零成本”解纷方式。调解员主持诉前调解,向李某告知履行义务,最终双方达成合意,李某履行还款义务,王某撤回保全申请与起诉。保全团队与执行部门的协作以及调解、立案之间的衔接工作得到促进。

关键观点4: 法院的工作理念与成果

柳河法院坚持诉源治理、执源治理,探索矛盾问题的“最优解”,为人民群众谋幸福。法院不断探索强化“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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