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其中涉及了'开门杀'、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交通事故等问题,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非同一人时的责任划分,以及乘车人开车门致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做出了详细规定。同时,也针对无偿搭乘人损害和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况进行了规定。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最高法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司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
最高法公布关于审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针对开门杀等问题征求意见。
关键观点2: 责任划分详细规定
征求意见稿详细规定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非同一人时的责任划分,以及乘车人开车门致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关键观点3: 涉及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提出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一方人身损害,综合考虑行为人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确定赔偿责任。
关键观点4: 其他相关规定
征求意见稿还针对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以及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等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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