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了解诉讼知识、法院资讯、查询案件审理执行进度、预约查档,与法院“点对点 面对面”。 可直接回复“帮助”获得导览目录。
目录
今天看啥  ›  专栏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公司股东此类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深圳  · 2018-10-29 09:08
    

文章预览

转自公众号:山东高法(来源:潍坊中院) 版权说明: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或者您也可以向我们投稿,投稿邮箱:szslhqrmfy@126.com。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涉及表见代理的情形越来越多,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在审判实践中应该严格审查和认定。日前,潍坊中院就开庭审结一起此类案件,依法判决被告潍坊某公司偿还原告谭某借款本金235万元及逾期利息。   据了解,2012年1月11日,被告李某以被告潍坊某公司的名义与原告谭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书》,作为对双方同日所签订《借款协议》的担保。上述《借款协议》中约定,原告谭某向被告潍坊某公司出借400万元,期限为2012年1月11日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