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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中消协”名义及“3·15”标志,涉嫌多项违法!

内蒙古消费者协会  · 公众号  · 内蒙古  · 2026-01-05 14:56
    

主要观点总结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了关于“杏花纯粮研究院”等视频号伪造图片虚假宣传产品的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类假冒侵权行为进行清理规范工作。文章还介绍了中消协对名称和标志的使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后果。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杏花纯粮研究院等视频号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这些视频号伪造图片,虚假宣称其产品经过了3·15消费者协会的全程监督。

关键观点2: 中国消费者协会重视名称和标志的使用,已注册商标并部署清理规范工作

中消协采取了有力措施,包括制定管理办法、请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查处等。

关键观点3: 存在多起假冒中国消费者协会名义开展活动的案例

自2020年以来,已发现相关案例34件,包括直接冒用中消协名义、擅自使用近似标识、开展评选活动等。

关键观点4: 假冒中消协名义开展活动涉嫌违反多款法律规定

企业、机构的行为可能涉及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法律规定。

关键观点5: 中消协将继续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消费者权益,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消协将依法处置冒用其名义、擅用其标志的侵权行为,消费者或经营者若发现此类行为,可及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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