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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缴费信用热点问题合辑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 公众号  ·  · 2025-08-20 11:18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解读,汇总了关于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的适用范围、评价方式、评价周期、信用等级划分、不同等级的评价标准、信用修复等相关热点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的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已办理税务信息确认、身份信息报告,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纳税人缴费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等。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其他类型纳税人缴费人可自愿申请纳入本办法管理。

关键观点2: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方式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评价指标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经营主体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

关键观点3: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周期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公历年度。距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税费事宜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经营主体,不参加本期年度评价。

关键观点4: 纳税缴费信用等级划分

纳税缴费信用级别设A、B、M、C、D五级。不同等级的评价标准和适用范围也不同。

关键观点5: 经营主体不能评为A级情形

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上一评价年度评价结果为D级的、非正常原因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应纳税额为0的等情形的经营主体,不能评为A级。

关键观点6: M级纳税缴费信用的适用企业

M级为新设立经营主体或者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但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对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为M级的经营主体,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费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关键观点7: 直接评为D级的纳税人情形

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的,或者偷税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等情形的经营主体,直接判为D级。

关键观点8: 纳税缴费信用修复

经营主体发生纳税缴费失信行为,符合相应纳税缴费信用修复条件的,可进行修复。失信行为已记入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的,经营主体可在次年年度评价前申请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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