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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货过程中被货物砸伤,是否属于保险理赔范围?

山东高法  · 公众号  ·  · 2025-03-22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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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三、周六,速览全省法院资讯 封面新闻 鲁法案例【2025】146 ■平邑法院 : 卸货过程中被货物砸伤,是否属于保险理赔范围? 李某系甲公司的驾驶员,该公司在乙保险公司处为李某驾驶的车辆投保司乘意外险,保险金额为50万元。在一次运输业务中,李某在车辆停车后解绳、打车斗进行卸货的过程中被车上掉落的货物砸到头部受伤,在向乙保险公司索赔遭拒后,李某遂向平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经鉴定李某构成十级伤残,李某要求乙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5万元。 乙保险公司辩称,甲公司为李某在其公司处投保司乘意外险属实,但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是李某在卸货时受伤,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停运状态且李某在车外,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交通工具的过程中遭遇的意外,故保险公司不应当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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