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天津高院重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制定全市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规程,各级法院以‘五有’目标和‘五个规范化’要求切实扛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的政治和法治责任。主要措施包括:全力推进入驻综治中心实现全覆盖,凝聚纠纷多元化解合力;坚持调解优先,健全纠纷分流对接机制和类案源头治理机制;加强诉调对接,做实先行调解、指导调解和“依法断后”工作,发挥司法保障作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重视综治中心建设
天津高院组织制定全市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规程,并锚定‘五有’目标和‘五个规范化’要求,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的政治和法治责任。
关键观点2: 全力推进入驻综治中心
天津各级法院通过选派人员入驻综治中心,建立入驻人员名册和工作联络群,并在6月底前实现诉讼服务团队入驻综治中心全覆盖。通过设立法官工作室、巡回审判等方式加强与街乡镇综治中心的工作对接,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
关键观点3: 坚持调解优先
天津法院健全纠纷分流对接机制和类案源头治理机制,优先引导群众通过综治中心解决纠纷,并通过非诉方式前端化解批量化、类型化的矛盾纠纷。同时,加强诉调对接,做实先行调解、指导调解和“依法断后”工作,发挥司法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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