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角度,概述了预付式消费中的几个关键点,包括解决追责难、退卡难、举证难等问题,并明确了经营者与消费者的责任与权利。文章还介绍了针对“卷款跑路”等不诚信行为的法律制裁措施以及各地在立法、资金监管、信用约束等方面的探索与实践。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解决预付式消费中的追责难问题
司法解释明确了常见预付式消费交易模式下的责任主体,规定了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的注意事项以及维权途径。
关键观点2: 保护消费者在面对退卡难时的权益
司法解释规定了“霸王条款”无效,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并明确了身体健康原因可作为消费者退款理由。
关键观点3: 解决消费者在转卡时遇到的难题
司法解释明确了消费者转卡的权利,规定了商家不能阻止消费者转卡,并明确了转卡的条件。
关键观点4: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防止其滥用权利
司法解释规定了消费者的合理维权行为,同时也规制了消费者滥用权利的行为,如债权转让名义下的多人行使权利。
关键观点5: 解决预付式消费中的举证难问题
司法解释明确了合同解释规则和经营者提供证据的责任,帮助消费者解决在维权过程中的举证难题。
关键观点6: 应对预付式消费中的跑路问题
全国已采取多项监管措施,从立法、资金监管、信用约束等方面构建治理体系,应对预付式消费中频发的跑路问题。
文章预览
据央视新闻报道,预付式消费,如办卡、充会员,本是商家和消费者双赢的模式,既能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又能为消费者带来实惠。然而,现实中却常出现“办卡后商家跑路”“充值容易退钱难”“合同里藏霸王条款”等闹心事,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让商家的信誉受损。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出台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解释,旨在为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撑腰,让商家安心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解决“追责难” 明确责任主体和商场义务 预付式消费中,商家“换马甲”“金蝉脱壳”的套路屡见不鲜,实际经营是甲公司,办卡时却是乙公司收款,老板跑路时互相推诿,让消费者陷入维权困境。 为解决这种消费者找不到负责人,追责难问题,司法解释明确了常见预付式消费交易模式下的责任主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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