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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在沪银行、相关单位: 为推进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上海市工业企业升规提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现开展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项目采取“免申即享”方式,通过政策直达快享全面提升企业获得感。具体通知如下: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奖励项目 (一)支持条件 1.本市依法设立的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要求,填报财务会计报表;按统计法和本市统计制度要求填报统计报表。 3.信用状况良好。未被相关部门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2023年(含)之前认定的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5.企业连续两年产值(营收)增速在20%以上。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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