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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克论坛综述)安省一名女业主出售物业时被地产经纪误导,以至 同一份物业签下两份买卖合约,最终要向两名准买家赔偿合共超过8,000元。 图片来源:网络 据报道,该女性业主在2013年3月18日委托一名黄姓地产经纪出售其物业,并与黄姓经纪所属的地产公司签订委托协议(Listing
Agreement),协议在同年6月18日到期。但在2013年5月29日前后,协议被终止,物业也从MLS(Multiple Listing
Service)系统除下。 另一名地产经纪在6月5日前后主动接触业主,并指有准买家对其物业有兴趣,问她是否仍在放售该物业。 由于已终止跟黄姓经纪签订的委托协议,因此业主便和该地产经纪所属的地产公司签订独家委托协议 (Exclusive
Listing Agreement)。业主更于翌日接受了对方所转介的买家出价,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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