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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14日)获悉,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办法共14条,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合成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信 息。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包括 显式标识 和 隐式标识 。 显式标识 是指在生成合成内容或者交互场景界面中添加的,以文字、声音、图形等方式呈现并可以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 隐式标识 是指采取技术措施在生成合成内容文件数据中添加的,不易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 办法明确—— ■ 对生成合成内容添加 显式标识 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生成合成服务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情形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对生成合成内容添加 显式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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