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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请客户去KTV唱歌猝死算工伤吗?终审判决来了!| 劳动法库

劳动法库  · 公众号  ·  · 2024-09-19 09:00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个关于工伤认定的案例,丁力在出差期间突发疾病在KTV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提起上诉要求认定为工伤。文章还提及了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实务课程的内容。本文的关键点在于丁力的情况是否符合工伤认定,以及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法律风险和防范措施。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例背景

丁力在上海某国际物流集团担任要职,出差天津期间,在KTV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人社局认为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关键观点2: 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丁力在KTV突发疾病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工伤的情形,判决驳回家属的诉讼请求。

关键观点3: 家属上诉理由

家属认为丁力是在出差途中履行工作职责突发疾病经抢救在48小时之内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提出丁力在KTV的活动与公司业务有关,属于工作场所。

关键观点4: 二审判决

二审法院认为KTV唱歌超越了工作时间延伸的一般合理范畴,KTV也不属于办公场所范畴,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工伤的情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关键观点5: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实务课程

文章还提及了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实务课程的内容,强调了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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