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滕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涉及东沙河街道东史村、周村以及善南街道刘屯居委会。土地征收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共涉及三个地块,总面积为4.8585公顷。公告内容包括征收土地的批准文件、范围、工作安排、其他事项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滕州市2025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D〔2025〕7号)批准征收土地。
关键观点2: 土地范围
涉及的地块位于东沙河街道东史村、周村以及善南街道刘屯居委会。具体分为三个地块,每个地块的范围都有明确的描述。
关键观点3: 工作安排
包括费用拨付、不动产登记和交出土地等工作安排。费用拨付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需要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完成支付。相关权利人需要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申请不动产变更或注销登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用和社会保障费用足额拨付到位后,被征收土地的相关权利人需要按照规定或约定的时间腾退交出土地。
关键观点4: 其他事项
包括公告的公示时间、行政复议申请的途径和相关的联系电话等。被征收土地的相关权利人对征收土地批准文件不服的,可以在公告发布期满10个工作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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