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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 | 理论反思:数字司法代码化的三项悖论

华政中外法律文献中心  · 公众号  · 科技投资 科技自媒体  · 2024-12-11 13:12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讨论了数字司法带来的变革、问题及其监管机制。文章指出,数字司法标志着司法3.0阶段的到来,技术深度赋能司法,体现在最大化司法裁判的可计算空间,但也产生了用技术手段消解程序空间、用数据运算隐匿评价余地和用可能性取代规范性的问题。文章提出,为了确保数字司法的正确价值导向和制度机制,需要建立应用场景机制、数据审查机制、算法评估机制、裁判纠偏机制和责任承担机制。文章认为,数字司法的力量来自数字技术与司法裁判之价值目标间的相符,弱点则来自两者的相悖,最终取决于法律(或者说人)的调控。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数字司法的变革与意义

数字司法标志着司法3.0阶段的到来,技术深度赋能司法,体现在最大化司法裁判的可计算空间。

关键观点2: 数字司法的问题与挑战

数字司法产生了用技术手段消解程序空间、用数据运算隐匿评价余地和用可能性取代规范性的问题,根源在于用技术替代主体意义上的“人”的倾向。

关键观点3: 数字司法的监管机制

为了确保数字司法的正确价值导向和制度机制,需要建立应用场景机制、数据审查机制、算法评估机制、裁判纠偏机制和责任承担机制。

关键观点4: 数字司法的力量与弱点

数字司法的力量来自数字技术与司法裁判之价值目标间的相符,弱点则来自两者的相悖。

关键观点5: 数字司法的未来

数字司法何去何从,最终还是取决于法律(或者说人)的调控,取决于我们对数字正义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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