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刑事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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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放火但所谓证人与被告人相互指认对方放火宣告无罪

刑事备忘录  · 公众号  · 法律  · 2021-03-20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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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蓝色字体“刑事备忘录”关注本公号 欢迎投稿:myyznl@163.com(刑事理论、刑事实务、经验分享、案例精析等)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7)鄂0691刑初161号 公诉机关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尚善军,男,1991年6月24日出生于湖北省襄阳市,汉族,文盲,无固定职业,户籍地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2015年4月9日,因犯抢夺罪被湖北省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以下币种同)5000元,同年11月5日被释放。2017年2月17日,又因涉嫌犯放火罪被湖北省襄阳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抓获,同日被湖北省襄阳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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