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发布通知,针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新的政策措施调整。主要措施包括分区优化调整居民和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政策,以及个人住房信贷政策的优化。此外,《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两项文件也发布了修订征求意见稿,包括新增六类提取情形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加大对职工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的支持力度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分区优化调整居民购买商品住房政策
通知提出符合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在指定区域购买商品住房不限套数,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的情况下也有相应的购房限制。在盐田区、大鹏新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关键观点2: 分区优化调整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政策
企事业单位可在深圳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解决员工住房需求。不同区域购买商品住房需满足不同的条件,例如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需满足设立年限、累计缴纳税款和员工人数等条件。
关键观点3: 个人住房信贷政策优化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深圳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和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不再区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
关键观点4: 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修订
新增六类提取情形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包括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购房税款提取和异地购房还贷提取等,旨在加大对职工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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