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山东省发改委发布了《山东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重点支持四类绿电直连项目。包括新增负荷、存量负荷的清洁能源替代、有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以及消纳受限的新能源项目。实施方案对绿电直连项目的要求、电价与费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也提到了其他省份的绿电直连相关政策。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重点支持的绿电直连项目
包括新增负荷、存量负荷清洁能源替代、有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以及消纳受限的新能源项目。
关键观点2: 绿电直连项目的要求
项目接入电压等级不超过220千伏,必要时需开展电力系统安全风险专项评估。负荷作为主责单位,鼓励同一投资主体统筹开发。直连专线由负荷、电源主体投资。
关键观点3: 电价与费用
绿电直连项目应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缴纳有关费用。项目除自发自用电量以外的上网电量全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
关键观点4: 其他省份的绿电直连政策
提到了贵州、河北、陕西、青海、云南等省份的绿电直连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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