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讨论了一个关于律师处理离婚案子的情境,涉及了如何确定当事人的经常居所地以及在哪里起诉的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当事人起诉离婚案子的背景
当事人是律师处理离婚案子的典型情况,涉及到一个关于经常居所地的确定和起诉地点的选择。
关键观点2: 经常居所地的确定
根据《民法典》第25条规定,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可以是其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住所,也可能由其居住地来证明。同时提供了认定经常居所地的几种常见证据,如出入境记录、居住证、社区或街道办出具的居住信息等。
关键观点3: 起诉地点的选择
在确定经常居所地后,律师需要考虑在哪里起诉。难点在于证明当事人的实际居住地和起诉地的联系,同时还需要考虑当地法院的相关规定。
文章预览
恭喜你通过了法考,经过你的认真思考, 你决定当一名律师。 今天你遇到一个案子。 当事人十分着急,务必请你帮忙。 你云淡风轻,说来听听。 事情很简单,比如一个民事纠纷吧,我们假设离婚案子吧。 很简单,是不是, 李大佬也曾经说过,大家当了律师第一个接触的案子大概率是离婚。 对方当事人是土生土长的大连中山区人,1990年出生,2012年考上沈阳市铁西区某局公务员,12年起在铁西区某小区租住一套公寓。2014年获得北京市西城区集体户口(别太较真),当事人与对方于2016年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 时至今日,对方户口依旧在北京市西城区集体户口。 现在你的当事人要起诉对方,你感觉应该由何地的法院管辖? 可能大家没见过集体户口 它大概长这个样子, 住址是集体户口所在地。 但是它的抬头依旧是 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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