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甘肃省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管理条例》于9月26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创制性立法,采用“小而精”的立法模式。条例明确了甘味农产品品牌的定义、培育、认定、推广、保护、创新、动态管理、品质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首部关于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创制性立法
该条例是全国针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进行的创制性立法,旨在加强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管理,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观点2: “小而精”的立法模式
条例采用不设章节、需要几条制定几条的立法模式,更加精准地解决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管理中的问题。
关键观点3: 明确的品牌定义
条例明确了甘味农产品品牌的定义,即以甘肃特色优势农产品为基础,以地方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商标品牌和产品品牌为支撑的省级农产品公用品牌。
关键观点4: 品牌培育、认定、推广、保护等规定
条例对甘味农产品品牌的培育、认定、推广、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品牌分级分类管理机制、认定办法、动态管理、宣传推广、保护联动机制等。
关键观点5: 与文化融合的品牌建设
条例鼓励推动甘味农产品品牌与文化融合,深度挖掘传统农耕文化精髓,提升品牌文化内涵,包括与农业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丝路文化等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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