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6次推送 | 长度588厘米 | 看完大概需要这首歌的时间附件1:《如果主角生在现代中国,且当了“男公关”》在制作中,组员们有过一个讨论:如果主角生在现代中国,误入灰色产业并依靠性服务企图盈利,只是还没收钱就被扫黄打非了,算“卖淫嫖娼”吗?如果他没有提供插入式性行为,仅“擦边”,也算吗?严格来说,应当都是算的。下面是两条相关司法实践中的处理结果,以供小读者们阅读参考:1. 公安部《关于对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部公复字 [2001]4 号批复)中指出:“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 都属于卖淫嫖娼,对行为人应当依法处理。”2.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容留他人手淫能否定容留卖淫罪的批复》(200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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