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啥  ›  专栏  ›  天同诉讼圈

最高法裁判规则:债务加入的构成要件及各方责任 | 巡回观旨

天同诉讼圈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7-07 22:46
现代商业社会,交易样态迭出不穷,资金拆借手法日益多元,为确保债权足额实现,交易各方设计的履约保障体系愈显复杂精妙,对传统担保法提出了新的挑战,“债务加入”即属一例。且因协议用语惯有流于日常之弊,履约受阻诉诸法律时,如何结合当事人缔约真意,从权利义务衡平的角度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寻找出路,系法律适用之“难题”与“趣题”。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这一概念的使用,可溯的条文表述首现于江苏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一)》(苏高发审委[2005]16号)第十七条:“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达成三方协议或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双方协议或第三人向债权人单方承诺由第三人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