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桂林市区道路摩托车通行规定的通告的概述。通告由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自2020年1月15日起实行,至2025年1月15日止,并延用了原通告的相关规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摩托车通行规定区域和路段
摩托车在不同路段有不同的通行规定,包括与非机动车共道行驶、只允许在辅道的机动车道行驶、只允许在摩托车专用道内行驶以及禁止摩托车通行的区域。
关键观点2: 电动轻便摩托车的通行规定
允许电动轻便摩托车在全市范围内的城市道路行驶,具体通行规定包括在摩托车专用道内行驶、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或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关键观点3: 通告的有效期
该通告自2020年1月15日起实行,至2025年1月15日止,原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文章预览
2020 年1月8日,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桂林市区道路摩托车通行规定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自2020年1月15日起实行,至2025年1月15日止。现经调研论证,继续延用原《通告》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上海路、漓江路、普陀路、环城北二路、环城北一路北极广场至蜈蚣山隧道一段、环城西二路、环城西一路、环城南三路、环城南二路、环城南一路、七星路龙隐小学至三里店交叉口一段、穿山路龙隐桥西头交叉口至穿山路与栖霞路交叉口一段、西凤路、瓦窑西路、翠竹路、自由路、解放桥、漓江桥、观漪桥, 摩托车只允许与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共道行驶 。 二、中山南路上海路立交至将军路口一段、崇信路、凯风路、桂阳公路茶店路口至艺术大道路口城市道路段、环城北一路虞山桥至北极广场一段、西山路、东二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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