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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第594号)。其中提到,专利权人提出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应缴纳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费,收费标准为每件200元。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经审查符合期限补偿条件的,应缴纳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收费标准为每件每年8000元,不足一年部分不收取。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第594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五九四号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优化专利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15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自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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