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安康铁路运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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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明真相 “一案双调”化积怨

安康铁路运输法院  · 公众号  ·  · 2025-03-06 17:54
    

主要观点总结

安铁法院行政庭成功解决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和待遇赔付问题的案件。通过现场勘查和耐心调解,实现行政争议、民事争议‘一案双调’的良好效果。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何某在下班回家途中折返公司取充电器时遭遇交通事故,造成骨折。原公司转让店面并注销登记后,何某的工伤认定和赔付问题无人处理。

关键观点2: 争议焦点

何某发生交通事故时是否在下班途中,这是案件的关键争议点。安铁法院通过现场勘查和综合分析判断,确认了何某受伤为下班途中的事实。

关键观点3: 法院调解

安铁法院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向其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周某最终同意支付何某所有工伤保险待遇款项,双方三年未决的矛盾纠纷得到化解。

关键观点4: 法院理念与举措

该案体现了安铁法院积极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寻找矛盾化解‘最优解’的务实举措,也是实质解纷传递司法温情和高效的生动实践。


文章预览

近日,安铁法院行政庭审判团队在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行政案件中,通过现场勘查,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耐心调解,一揽子解决了当事人的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和待遇赔付问题,实现 行政争议、民事争议“一案双调” 的良好效果。 何某系某餐饮公司员工,2022年5月28日,何某21时30分下班后,回家途中折返回餐饮公司取充电器时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其右尺骨冠状突骨折。案件发生后,该餐饮公司转让店面,并将公司注销登记。何某的工伤认定及工伤保险待遇赔付问题无人问津,遂向某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某区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后,何某以原餐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某为被告, 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的民事案件 。周某认为何某是到家后外出遭遇交通事故,与工作无关, 向安铁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某区人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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