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第1号修改单,明确了自9月16日起生产灭菌乳只能以生乳为原料,不再允许使用复原乳。这一修改旨在规范乳制品市场,鼓励企业采用生鲜乳生产液态奶。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发布部门及内容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第1号修改单,规定生产灭菌乳只能以生乳为原料。
关键观点2: 关于灭菌乳
灭菌乳是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经过超高温瞬时灭菌等工艺制成的液态乳制品,保质期可达6个月以上。此次修订不涉及安全指标。
关键观点3: 关于复原乳
复原乳即干燥乳制品与水按比例混匀后获得的乳液,用奶粉加水复原而成。此次修改明确不再允许使用复原乳生产灭菌乳,使用复原乳生产的乳品也不得标注“纯牛(羊)奶”或“纯牛(羊)乳”,而是作为调制乳管理。
关键观点4: 政策背景
乳业的相关政策标准频频提及鼓励企业采用生鲜乳生产液态奶。国务院及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相关鼓励鲜奶消费和规范复原乳标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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