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昌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为保障全市空域安全,决定在特定时间禁止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活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临时禁飞时间
自2025年12月23日07时起至12月26日10时止,文昌市全市行政区域空域为临时空中限制区。
关键观点2: 禁飞区域和对象
在龙楼镇、东郊镇、文教镇的临时空中限制区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起降、飞行活动。其他区域的临时空中限制区内禁止施放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空飘物。
关键观点3: 应急作业飞行活动的审批程序
需要利用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飞行活动,需按照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申请人需向海南通航飞行服务站提出应急作业申请,并取得相关军民航管制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备,必要时需签订保障协议。
关键观点4: 各部门职责
各镇(场)及公安、旅游文化、市场监管、交通、气象、海关、应急管理、民航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需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日常检查、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
关键观点5: 违规处理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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