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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残值+维修费用﹥实际价值?保险公司拒赔超过部分,判了!

山东高法  · 公众号  · 法律  · 2024-09-06 00:06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涉及一起关于车辆事故后的理赔争议案件,张某在甲保险公司投保了商业险,后发生车祸并产生一系列费用。甲保险公司以维修费用高于事故发生前实际价值,违反'财产保险不得获利'原则拒绝理赔。案件经法院判决后维持原判。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主要争议焦点

如何认定保险人应支付的车辆损失费用。

关键观点2: 法院观点

1. 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保险公司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 车辆损失以评估报告为准;3. 保险事故造成损失,保险人应赔偿保险金;4. 损失不以实际修理情况转移,只要损失客观存在,保险公司就应支付保险金;5. 保险公司提出的赔偿方案不合逻辑,维修费用应以评估结论为准;6. 定值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应按保险价值承担保险责任;7. 法院判决支持投保人关于修理费、施救费等的请求,对规制保险公司不诚信行为有积极作用。

关键观点3: 关于债务加入与保证的问题

第三人的承诺是债务加入还是保证,需根据承诺的具体内容和法律条款来判断。如果是以新债务人的身份加入已存在的债务关系,通常是债务加入;如果是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则是保证。

关键观点4: 查封、扣押、冻结的法律问题

这些是法律诉讼中的常用手段,用于保护当事人权益或执行判决。但具体使用需遵循法律程序,确保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观点5: 醉酒后骑共享电动车摔亡的家属诉企业未配头盔赔偿问题

此问题涉及责任判定和法律适用。企业是否应承担责任,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条款。如果企业有明确的配头盔规定且未得到遵守,可能导致企业承担一定责任。


文章预览

车辆发生事故后, 保险公司将受损车辆残值, 纳入维修成本, 以维修费用高于事故发生前实际价值, 违反“财产保险不得获利”为由 拒绝理赔, 那么车辆损失应如何认定? 能否获赔呢? 基本案情 张某在甲保险公司为其名下的小型轿车投保了商业险,其中机动车损失保险的 保险金额为190760元。 后案外人刘某驾驶该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碰撞固定物造成车辆及公路设施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产生道路救援费用600元、高速公路及设施赔偿费6960元,均由 张某 先行垫付。 此外,张某在乙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该公司已赔偿 张某 财产损失2000元。 因对事故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张某遂将甲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支付车辆修理费、公路设施赔偿款等各项损失。 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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