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驾驶证扣留期间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责任问题。文章描述了一起交通事故,其中董某在驾驶证扣留期间驾车,造成对方车辆损坏。法院审理认为,董某在驾驶证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应视为未取得驾驶资格,B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文章还涉及相关法条和法官说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驾驶证扣留期间驾驶车辆是否应认定为无证驾驶
法院审理认为,在驾驶证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应视为未取得驾驶资格,因为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在扣留期间事实上已被暂停,此时驾驶人并不具备法律允许的驾驶条件。
关键观点2: 保险公司是否承担保险责任
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在驾驶人无驾驶资格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应承担终局赔偿责任。因此B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内不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观点3: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A保险公司对粤S牌车辆的财产损失应由董某直接赔偿。该判决已生效。
关键观点4: 法官提醒
法官提醒驾驶证被扣留期间的驾驶人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得驾驶机动车,否则如发生交通事故则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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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工作室- 魏然 陪伴你的第4363天 驾驶证扣留期间,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应当认定为无证驾驶,致对方财产遭受损失,保险公司是否需要承担保险责任? 来源 | 粉丝投稿 推荐 | A6工作室 【案情简介】 2021年12月初,案外人黄某驾驶粤S牌的小型客车行驶时,与前方董某驾驶粤B牌的小型客车车尾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事故。 交警部门认定,黄某驾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存在过错;董某在驾驶证扣留停止使用期间,逾期未换证的情况下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也存在过错;黄某与董某对事故负同等责任。 粤S牌车辆由案外人黄某向A保险公司投保,粤B牌车辆由董某向B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根据A保险公司提交的维修结算单及车辆维修费发票,显示粤S牌车辆发生事故后实际发生维修费用为27390元及施救费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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