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区分局公示了两起诈骗案的冻结资金返还情况。分别是刘*被诈骗案和祝*宇被诈骗案。两起案件都有相应的涉案账户、冻结金额、被害人及案件编号等信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于冻结账户内存在多笔汇(存)款记录,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资金返还将按照被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进行。两起案件的被害人分别拟定为刘*和祝*宇,拟办理资金返还金额分别为10000元和48000元。对冻结资金返还如有异议,相关利害关系人需在公示后三十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刘*被诈骗案的资金返还情况
案件编号、涉案账户、冻结金额、被害人、拟定的资金返还金额及地点等详细信息。
关键观点2: 祝*宇被诈骗案的资金返还情况
案件编号、涉案账户、冻结金额、被害人、拟定的资金返还金额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异议处理方式等。
关键观点3: 冻结资金返还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由于冻结账户内存在多笔汇(存)款记录,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资金返还将按比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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