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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后签了劳务协议,上班猝死还能视同工伤吗?| 人力资源法律

人力资源法律  · 公众号  · 职场  · 2025-06-09 08:45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讲述了一起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保安员田叔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的工伤认定纠纷案件。田叔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其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被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公司不服提起诉讼,但一、二审法院均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认定市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并无不当。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田叔是厦门某公司聘用的保安员,双方连续签订过多份劳动合同。2023年4月20日,田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与公司签订《劳务期限约定》,约定提供劳务服务期限为1年。同日,田叔出具《免责声明》。2023年12月7日,田叔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倒地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关键观点2: 工伤认定

市人社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田叔属于视同工伤。一、二审法院均认为市人社局的认定并无不当,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

关键观点3: 争议焦点

公司认为田叔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且已为其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但法院认为,田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公司工作,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

关键观点4: 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易发纠纷,防范法律风险需关注人力资源法律。解决HR遇到的法律问题,增长实务经验,可报名参加相关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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