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永吉县人民法院岔路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小标的化肥欠款纠纷案件。当事人常某因使用化肥后农作物减产而拒绝支付欠款,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常某当庭支付4200元化肥款,纠纷得以解决。法官提醒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应重视书面凭证的签订,明确约定关键条款,保持理性解决争议,并依法维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常某在种子化肥商店购买化肥后因农作物减产拒绝支付欠款,商店老板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键观点2: 双方的争议焦点
常某认为化肥和种子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减产,商店老板则否认质量问题。
关键观点3: 法官的调解方式
法官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沟通双方当事人,耐心听取诉求并释法明理。
关键观点4: 调解结果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常某当庭支付4200元化肥款,纠纷得以解决。
关键观点5: 法官的提醒
法官提醒双方在交易中应重视书面凭证的签订,明确约定关键条款,保持理性解决争议,并依法维权,消费者应当留存证据依法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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