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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京春:算法的可解释性与刑法归责

新技术法学  · 公众号  ·  · 2025-09-02 21:42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讨论了算法的可解释性对刑法归责的影响,提出了算法可解释性给刑法归责带来的困境,包括算法不具有可解释性导致的“责任鸿沟”难题和违反注意义务认定难题。文章还分析了算法可解释性对刑法归责的科学影响,探讨了算法可解释性与因果关系的规范目的的不同,并指出算法的可解释性不是刑法归责的唯一因素。文章进一步讨论了算法可解释因素介入下客观归责的研判,包括算法研发者、运维者和使用者的注意义务。最后,文章提出,尽管算法的可解释性问题是刑法归责必须考虑的因素,但算法不具有充分可解释性并非刑法归责的鸿沟,且算法的可解释性在未来可能得到提升,为刑法归责提供更明确的判断基础。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算法可解释性对刑法归责的影响

算法的可解释性对刑法归责产生了深刻影响,包括算法不具有可解释性导致的“责任鸿沟”难题和违反注意义务认定难题。

关键观点2: 算法可解释性对刑法归责的科学分析

算法的可解释性虽然重要,但并非刑法归责的唯一因素,需要综合考虑算法的安全性和人类的控制能力。

关键观点3: 客观归责的研判

算法的研发者、运维者和使用者应根据各自在算法应用中的角色和职责,承担相应的注意义务。

关键观点4: 算法可解释性的未来展望

尽管算法的可解释性问题是刑法归责必须考虑的因素,但算法技术不断进步,未来算法的可解释性可能得到提升,为刑法归责提供更明确的判断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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