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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医保局 编辑:子非鱼 10月31日,山东省医保局下发《关于执行全国中成药联盟集中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 该《通知》明确, 2023年11月15日起 ,山东全省参加全国中成药集采的公立医疗机构(含驻鲁军队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按规定执行全国中成药集采中选结果,相关品种供应清单见文末表格。 按照采购文件要 求, 非中选药品和流标药品均纳入监控管理。医疗机构采购非中选药品不得超过同采购组实际采购量的10%;确需使用流标药品的,医疗机构实际采购量不得超过医疗机构在本次集采报量的50%。 落地执行时间:2023年11月15日起,采购周期为2年 《通知》要求,2023年11月10日前,中选企业按供应清单将中选药品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挂网,完成配送关系建立,供医疗机构购进适量中选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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